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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见100%的爵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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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5-27 19:56: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源:世界音乐新空

    工作歌 (Work Song)
    这是十九世纪中叶普遍存在美国南方棉花田、港口、铁路和农村,劳苦黑人奴隶在工作时所唱的歌曲,后来它成为蓝调和早期表演形式-走唱秀(Minstrel Show)的重要创作题材。.
    蓝调 (Blues)
    蓝调音乐的产生是为了抒发演唱者的个人情感,顾名思义,这种音乐听起来十分忧郁(Blue)。这种以歌曲直接陈述内心想法的表现方式,与当时白人社会的音乐截然不同。蓝调音乐最重要的作曲家即是W. C. Handy,这位1873年出生于美国阿拉巴马州的「蓝调之父」,创作了许多知名的蓝调音乐,例如:St. Louis Blues 、Yellow Dog Blues、Aunt Hagars' Blues、The Memphis Blues、Beale Street Blues等等。
    繁音拍子 (Ratime)
    是一种采用黑人旋律,依切分音法(Syncopation)循环主题与变形乐句等法则,结合而成的早期爵士乐,盛行于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其发源与圣路易斯与纽奥尔良,而后美国的南方和中西部开始流行,它影响了纽奥尔良传统爵士乐的独奏与即兴演奏风格。繁音拍子后来发展成结合流行音乐、进行曲、华尔滋与其它流行舞蹈的型式,因此繁音拍子的歌曲、乐器管弦乐队编制的曲目陆续出现,它不但在黑人乐手与乐迷间流行,也被美国白人中产阶级所接受。
    纽奥尔良传统爵士乐(New Orleans Traditional Jazz)
    这种乐风的组成元素,就如同美国是一个民族文化大融炉那般复杂、多元化,它包括:蓝调、舞曲、进行曲、流行歌曲、赞美诗与碎乐句(Rags)等音乐元素,以对位法(Countpoint)与繁音拍子的切分音法等主体性音乐创作为动力元素,结合大量独奏、即兴装饰性演奏与改写旋律核心为要件所展现出来的音乐体系。纽奥尔良传统爵士乐队以小型团体为主,演奏主旋律的乐器是:短号、黑笛、萨克斯风与伸缩喇叭;伴奏乐器则有:土巴号、班鸠琴、贝斯(常以拨奏为主) 、小提琴、鼓和钢琴。它们经常多部同时进行对位吹奏,制造出一种热闹、欢乐气氛。
    ODJB (The Original Dixieland Jazz Band)
    这是历史上第一个在1917年灌录爵士乐唱片的白人五重奏乐团,它的五位原始成员全部出生在纽奥尔良:Nick LaRocca(领导人、短号)、Larry Shield(竖笛) 、Eddie Edwards(伸缩喇叭)、Tony Sbarbarl(鼓)和Henry Rags(钢琴)。ODJB在芝加哥逐渐窜起后转到纽约发展,并在当地造成轰动。但是缺乏创造力、只迎合大众口味的乐风,很快的遭到新一辈天才爵士乐手们的挑战,并于20年代中期解散,走进爵士乐的历史。
    狄西兰爵士乐(Dixieland)
    这是1917-1923年间,在纽奥尔良与芝加哥等地的爵士好手发展出来的早期爵士乐风,它也是纽奥尔良传统爵士乐的一个分支。Dixieland的英文原意是军队露营之地-"Dixie's Land" ,因此可想而知它与进行曲等音乐有关。这种风格的取材大都来自蓝调、进行曲,与当时的流行音乐,甚至某乐曲的某一小乐段,都可以拿来加以延伸、推展,这便是即兴演奏的滥殇。有的爵士乐历史学者将"白人"乐手演奏的"New Orleans Traditional Jazz"称为狄西兰爵士乐;而黑人演奏的"New Orleans Traditional Jazz"则称为纽奥尔良传统爵士乐。
    大乐团 (Big Band)
    大乐团时代大约是起源于20年代中后期,以艾灵顿公爵( Duke Ellington) 、贝西伯爵(Count Basie)、班尼固德曼(Benny Goodman)等人为主的爵士乐风格,它不只兴盛于30年代中期的摇摆乐时期,40年代中期的咆哮乐、50年代的酷派爵士乐及改良咆哮乐、60年代的自由爵士乐、70年代的爵士/摇滚融合乐,乃至80年代的新咆哮乐中,都找得到它的踪迹。大乐团的编制一般在 10人以上,涵盖3支以上的小喇叭、2支以上的伸缩喇叭、4支以上的萨克斯风及贝斯、吉他、鼓和钢琴等伴奏乐器,透过这个大型组织,演奏各种爵士乐风的曲目。
    摇摆乐 (Swing)
    最早起源于1930年前后,在1935-1946年间达到巅峰,其中最能代表这个乐风的则则是「摇摆乐之王」班尼固德曼所领军的六重奏(Benny Goodman Sextet) 。 20年代中后期,爵士大乐队在美国各主要都市的夜总会、舞厅等场所大受欢迎,许多年轻乐迷都被吸引到此地玩乐,因此需要更多适合跳舞的音乐,来满足蜂涌而至的年轻人与中产阶级。摇摆乐后来随着艾灵顿公爵大乐团的脚步,演变成为歌舞表演的伴奏乐队和演奏会音乐(如:艾灵顿公爵每年定期在卡内基音乐厅演出);摇摆乐因适合于跳舞,每小节有四拍,因此又被称为「四拍子爵士乐」。
    咆哮乐 (Bebop or Bop)
    以字面上看,咆哮乐是一种吵杂喧闹的爵士乐,它的英文原名Bebop、Bop或 Rebop在40年代初期萌芽时都有人使用,Rebop可能源自拉丁美洲一些乐队吹奏的曲目-"Arriba"(哭叫的) ,但现在已无人使用了。咆哮乐是一种反叛性的爵士乐,它不只承袭纽奥尔良爵士乐与摇摆乐的传统音乐元素,并在创作概念上创新、突破和革命。它最重要的特质是在于强调高度变化、富层次感的节奏部,同时,咆哮乐手也发明新的和声,以更自由宽广的空间,发挥音乐上的潜力与创造力。咆哮乐的的代表人物是Charlie Parker 、Dizzy Gillespie、Thelonious Monk等人,早期以小型爵士乐团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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