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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海韵”杯山东省第五届管乐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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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7 09:58: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各市音乐家协会、各艺术院校、艺术院团及社会团体:
    本次比赛的宗旨,一是全面检阅我省管乐艺术教学与演奏成果;二是选拔和推荐中国音乐“小金钟”奖既第三届“中国管乐杯”全国中小学生管乐独奏展演活动、和中国管乐“金钟奖(长笛、单簧管)”山东地区参赛选手参加全国独奏展演和比赛。经研究,定于2014年5月1日—5月4日在山东青岛举办“海韵”杯山东省第五届管乐大赛。





“海韵”杯山东省第五届管乐大赛实施方案



    为保障山东省第五届管乐大赛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大赛活动宗旨和目的
    1、山东省每年一度的管乐大赛,旨在交流和推动我省西洋管乐教学与演奏水平的提高,发掘和培养优秀管乐人才,增进全省管乐组织和广大管乐教学、演奏工作者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引导全省管乐教学与演奏朝着更加规范、科学的方向发展,进一步促进我省管乐艺术的繁荣。
    2、通过本次比赛,选拔并确定中国音乐“小金钟”奖既第三届“中国管乐杯”全国中小学生管乐独奏展演和中国管乐“金钟奖(长笛、单簧管)”山东地区参赛选手的资格代表山东参赛。届时参加2014中国音乐“小金钟”奖即第三届“中国管乐杯”全国中小学生管乐独奏展演和中国管乐“金钟奖(长笛、单簧管)”的山东选手,由山东省音乐家协会管乐专业委员会统一选拔推荐。
    二、主、承办及协办单位
    主办:山东省音乐家协会
    承办:山东省音乐家协会管乐专业委员会
    青岛市音乐家协会
    协办:青岛海韵琴行有限公司
    支持:青岛电视台,各市音协、管乐学会、群众艺术馆、文化宫、大中小学、艺术团体等
    三、大赛组织机构
    1、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组成(以下称“组委会”),领导并组织本次大赛。“组委会”各级领导分别出任“组委会”下设的各部门领导,指导并开展相关工作,成员如下:
    主  席:张桂林
    副主席:聂立家 夏文涛 莫蓓茜
    委  员:姜培阳 向兆年 李斌 董培城 张颂康
    秘书长:贾虹荀 董培城
    副秘书长:吴可畏 张颂康
    2、“组委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本次大赛总体策划、组织、执行日常工作。秘书处设在青岛市海韵琴行。
    四、赛事安排
    1、比赛时间:2014年5月1日—5月4日
    2、比赛地点:山东省青岛市   
     3、参赛范围及报名方式
    (1)凡山东境内具有一定管乐演奏基础和具备良好艺术素质的职业、非职业管乐演奏者均可报名参加。在全省各地举行选拔的基础上,推荐优秀选手赴青岛参加预、决赛。
    (2)本次比赛采取自愿报名方式,集体或个人报名均可;
    (3)报名者凭学生证或身份证到当地音协或管乐学会、或当地指定组织机构、或个人直接到大赛组委会填写《报名表》并办理相关参赛手续均可。
    (4)递交个人一寸免冠照片三张及相关资料;
    (5)报名时间:2014年4月1日—2014年4月25日止;
    (6)参赛费用:预赛报名费200元;决赛100元。
    五、比赛分组:
    本次大赛按年龄段和职业与非职业共分六个组别:
    1、小学组:特指2014年9月以前的小学在校注册生。
    2、初中组:特指2014年9月以前的初中在校注册生。
    3、高中(含中等艺术学校)与大学非专业组:特指2014年9月以前的高中、大学在校注册生。
    4、成人非职业组:特指36岁以下的社会自然人。
    5、专业学生组:特指2014年9月以前高等艺术院校在校注册生。
    6、职业组:特指36岁以下各艺术院校、艺术院团专业教师与职业演奏员。
    六、赛事分项设置
    在六个组别内分别按器乐分项为:长笛,单簧管,萨克斯,双簧管、巴松,小号、长号,圆号、次中音以及上低音和大号共6个专业声部。
    七、奖项设置
    1、按组别及乐器种类分别设立: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优秀奖、鼓励奖及组织奖若干。设组织奖以奖励在本次大赛中组织工作优秀的单位;同时设伯乐奖,以奖励获得金奖选手的指导教师;特别贡献奖,以奖励对本次大赛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2、若某一组别或专业类别水平达不到金奖水平,金奖可以空缺。
    3、获奖选手名单将通过相关媒体公布。
    4、获奖选手将获得由主办单位颁发的奖励证书。
    八、评审委员会:
    由山东省音乐家协会管乐专业委员会顾问、理事和国内著名专家、教授组成,负责本次大赛的评比工作。评委会所做出的裁决为最终裁决,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更改。
    九、大赛活动有关说明
    1、比赛形式:分两轮进行;第一轮比赛曲目均自选,演奏限时5分钟以内,评委会按6个专业声部按组别分别进行专项评比;第二轮比赛,所有进入第二轮的选手,除成人非职业组自选曲目以外,其他组别所演奏曲目均以指定曲目为准。
    2、小学组、初中组、高中与大学非专业组的指定曲目,以2013青岛中小学生管乐独奏展演复赛规定曲目为指定曲目;专业学生组、职业组规定曲目,木管各专业以中央音乐学院2014木管比赛第一轮规定曲目为指定曲目;铜管各专业以中央音乐学院2012铜管比赛第一轮规定曲目为指定曲目。
    3、长笛、单簧管专业学生组和职业组的规定曲目,以中国管乐学会公布的2014中国管乐“金钟奖”第一轮参赛曲目为指定曲目。
    4、若有未按上述指定曲目参赛者,评委将有权不予判分。
    5、评比:评委按《山东省第五届管乐大赛评分办法》,从音质、音准、节奏、技巧、表现、作品完整性等诸方面综合进行评定。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选手与家长可以购票凭票进入比赛场地观摩;第二轮比赛,现场打分,按组别、分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巴松、萨克斯、圆号、小号、长号、次中音以及上低音和大号9个乐器种类进行评奖;
    6、参赛乐器:本次比赛选手自备乐器。
    7、相关活动:活动期间设有专家讲学、乐器展示、维修保养、丰富的互动交流与联谊活动等。
    8、参赛选手交通食宿费自理。
    十、活动宣传
    1、“组委会”在下发通知后,各地市音协、管乐专业委员会或其它文化机构和部门均可联合当地报纸、电视等媒体进行宣传,扩大本次活动的影响力;
    2、活动进程中各地市要充分利用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及社会各方优势大力宣传本次活动,树立本次活动的权威性;
    3、中国管乐学会官方网站《中国管乐网》、山东各有关媒体将对本次大赛进行报道。
    十一、经费
    本次大赛自筹经费,经费来源于参赛选手参赛费、相关企业的冠名、赞助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援助。
    十二、印章
    本次活动在执行过程中,所有下发的文件、通知以“山东省音乐家协会”印章生效,不再刻制大赛“组委会”公章。
    十三、其他
    大赛期间将同时举行山东省管乐专业委员会第三次理事会和管乐专业委员会年会,届时将有山东管乐界的前辈和知名艺术家参加;大赛颁奖时还将举行获奖选手汇报音乐会,青岛电视台将进行转播,相关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十四、“组委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颂康
    电  话:15154133530      E-mail:410983239@qq.com
             乔文龙
    电  话:0531-86051010
     十五、以上内容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组委会有权根据大赛实际情况对实施方案做出适当调整或修改。
    注:各组别规定曲目均可在《中国管乐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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